第314章 .中山裝、偏分和嚴厲訓誡站在月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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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潛入時,受害者應該正在睡覺。這塊被丟下的布巾裏或許會有一些導致受害者昏迷的藥物。”陳光耀簡單做過勘察後便走進臥室,指著臥室床頭一塊被丟棄的布巾說罷,便用證物袋將之收納裝好,接著才又道:
“這個要我回實驗室做過化驗才知道。
“但從現場狀況來看,這裏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了。”
整張床上全是血跡和掙紮痕跡,家怡站在陳光耀身後,指著床頭床腳的痕跡道:“兇手殺死受害者前,將其綁住了。”
“是的。”陳光耀檢查了下床柱上的繩索勒痕,是新的,而且床頭血跡中還混有木屑。
“那麽受害者頭部如果沒有鈍器擊傷,就說明之前流浪漢被殺案,受害者之所以頭部被鈍器擊打,不是兇手的癖好,只是兇手為了使受害者喪失反抗能力的手段而已。這個手段很隨機,可以是鈍器擊打,也可以是捆綁。”家怡想了想,立即撥通樓下做簡單屍檢的許君豪大哥大。
幾分鐘後,家怡掛點大哥大,點頭道:“受害者頭部的確沒有鈍器擊傷。”
說罷,她又在本子裏記錄:
【暫時兇手的慣用行為只有剖腹和遮面】。
並將之說給方鎮岳聽。
回頭要好好分析下這兩種兇殺手段,研究下這其中是否隱藏著兇手的個性、歷往創傷或者工作習慣之類。
“遮面這個行為,是否顯示了兇手其實不願意與死者對視,有逃避、恐懼之類的情緒?”方鎮岳聽罷,捏著下巴猜測起來。
“有可能。”家怡歪頭想,或許也可以找Tannen專家聊聊,說不定外國人針對這個行為會有更詳細的分析。
她總覺得遮面這種行為與後世她看到的一些外國電影裏,兇手殺人後遮住受害者眼睛的行為相關。
電影裏闡述的兇手行為多與宗教有關,比如一些兇手信仰的宗教中有一些關於眼睛是通往過去和未來的窗口之類,兇手害怕死者的眼睛會記錄下自己的臉、死者通過眼睛能再找到他覆仇等。
“《犯罪心理學》書籍中也曾提到,不過那裏只提到一種兇手心理,就是其可能對殺死受害者這件事是有愧疚的,因此不願意看到受害者的眼睛。但……我們這個案子裏的兇手,殺人並非意外,也不是激情殺人。這樣有規劃的殺戮,再加上剖腹等嚴重破壞屍體的行為……我很懷疑他是否會有愧疚。”
“或者是一種羞辱?兇手殺死的人和動物好像都是有被舉報,或者有些不好的名聲在身,這有沒有可能傳達著一種【死者是無顏見人的惡棍】的信息?就像你說的,兇手給流浪漢手裏放石頭,有可能是向警方傳遞‘這個人用石頭砸人,我才殺死他’的信息一樣,他在通過這個細節,向我們和世人傳遞‘這個人是無顏見人的渣滓’這樣的信息?”方鎮岳學著她的方式,天馬行空的猜測。
“啊……有可能。”家怡眨了眨眼睛,立即下筆將這項猜測記在了本子裏。
“……”方鎮岳嘴巴動啊動的,努力控制肌肉,與得意笑容對抗。
但轉開頭時,還是忍不住挑眉撇著嘴笑了出來。
嘿,十一將他的猜測記錄在了她那個神秘兮兮的筆記本裏,嘿~
“這裏有潑灑血跡,是不是顯示兇手在切割的時候超級費力地在割砍?但是濺血在這裏停了下來,是不是說有可能兇手當時正采取某種姿勢呆在床上,血液飛濺了一部分在兇手身上,所以濺血在這裏戛然而止呢?”家怡收好本子,仔細觀察過床上的血跡後,繼續發揮自己的想象力。
大概因為看過太多兇手殺人的現場,她即便此刻沒有看過這案子的心流影像,也難免會腦內幻想當時兇手的站位和動作。
“我也是這樣想的。”陳光耀點頭應聲,專門對著這部分濺血,又拍了幾張照片。
“那……”家怡歪頭盯著這部分又看了一會兒。
方鎮岳也順著她的目光觀察,幾秒鐘後,他忽然擡起頭,家怡恰也在這時擡眸,兩人對視一眼,很有默契地開口道:
“這塊血跡很可疑。”
“怎麽?”陳光耀聽到兩人幾乎異口同聲,有些不解地將目光再次拉回。
“陳sir,你看,既然這邊可能是切割時沒掌握好力度,不小心割過頭了,才導致的潑灑狀血跡,那這裏的血液就不太合理了,除非是後來兇手搬運屍體時造成。但我們還有另一個猜測——”方鎮岳做出拉的動作,演示給陳光耀,“人在大力拉繩子的時候,如果繩子忽然斷掉,我們就可能忽然向後跌倒,因為與手和身體抗衡的力忽然消失,但手和身體還在用力。如果我們推演動作是對的,是不是有可能,兇手手裏拿著刀,切割時不防備皮肉忽然被割斷,他力度過大卻還有慣性,於是不小心割到了自己?”
“啊……”陳光耀眨了眨眼,盯著這部分血液看了眼,的確不是潑灑狀血跡,而是垂滴狀,再看邊上的褶皺和沒有血跡的輪廓線,陳光耀嘶一聲,點頭道:
“極有可能!”
說著便掏出剪刀,剪下沾染了這些血跡的所有床單被褥,小心翼翼地放入證物袋。
家怡轉頭朝著方鎮岳豎起個大拇指,岳哥簡直是她的嘴替!他想得完全就是她猜測的點,省卻她好多口舌。
“……”陳光耀收好證物,擡頭便見易家怡和方鎮岳一副惺惺相惜、互相崇敬的樣子,撇撇嘴,轉頭繼續觀察起室內血跡。
新晉的血跡專家Diane正在室外帶阿傑做拋屍現場勘察,他一個人在這裏做血液分析,難免慢一點,倒被方sir和Madam易秀了滿臉,嘖嘖,強力的探員果然是頂半個痕檢專家啊。
接下來,方鎮岳和易家怡配合著陳光耀一起做現勘,效率很高,半個多小時後,陳光耀便收集了許多證物。
方鎮岳靠著門框打量被陳光耀放在門口現勘寶箱裏邊的證物堆,忍不住皺眉,“兇手是不是覺得自己隱藏得非常深,就算留下這麽多證據,警方也找不到他?”
“謹慎的人卻這樣混不在意地留下這麽多東西……要麽實在無力處理現場,要麽就是他不在受害者苗利群的社交圈子裏。至少兇手自己可能是這樣認為的。”家怡嘆口氣。
看一眼時間,走到窗口瞧見樓下許君豪已經站起身,似乎準備帶屍體回警署了,家怡忙借故離開,快速奔向樓下。
在許君豪帶著法醫助手整理屍體,準備將屍體裝袋帶走時,家怡沖下樓,趕上這個時刻,看到了屍體。
……
一個人出門前如果是準備要殺人,多半不會很認真地打扮自己。
像給頭發抹發蠟,或者精挑細選一件衣裳,一條搭調的褲子,和一雙絕對不能太奇怪的鞋子……總歸是要殺人弄臟的,更何況選夜深人靜時出發為的本就是不被人看到,穿得再好看又有什麽用?都是與目的背道而馳罷了。
但兇手好像不是這樣一個人,他穿著一件中山裝式的襯衫,下搭一條看起來很舒服的純棉直筒休閑褲,再配一雙布鞋,雖然都是黑色的,是染了血也能在夜色掩映下看不清楚的,但仍舊顯得過於隆重。
好像他不是要去殺人,而是準備去參加一場低調的文學研討會,那麽文質彬彬、一絲不茍。
他仍戴著口罩,但沒有戴帽子了,露出被梳理得過於工整的短發,偏分,鬢角有斑駁,像個優雅老去的中式紳士。
他這副樣子尤為讓易家怡皺眉,兇手已經越來越淡定了,甚至也越來越享受自己做的事。
就好像他想要盛裝出席一場葬禮,不然白白浪費自己精心打扮的這一身裝束,但沒有人死怎麽辦呢?那便自己創造一場葬禮。
他有些蹩腳地撬開門,偶爾因為戴著手套不舒服而整理手套直至它變得服帖。
走進苗利群家後,他慢慢關門,借著月光熟悉過房間後,才蹲身認真給自己的鞋子套上布套,又從兜裏掏出一個黑色的圍裙圍在面前,像是要去參加一場晚宴。
他果然如警探們推測的那般,直奔苗利群臥室,之後在隨手翻找苗利群脫下的衣服時,選中了一塊帕子,在上面灑好自己帶來的藥水,用力捂住苗利群的面孔。
他很輕易在睡夢中制服苗利群,使其陷入昏迷。然後用苗利群的衣褲將他手腳綁在床頭床腳,接著便掀開受害者的睡衣,開始了他新一輪的‘探索’。
匕首下插之前,他先在苗利群肚子上筆劃了下,才下刀。
這一次他沒有自上而下切割,而是換了一種自左向右切割的方法,新的嘗試。
劇烈的疼痛令苗利群於昏迷中掙紮著想要醒來,兇手將放在床頭的一團面紙塞入他口中,刀尖在劇烈起伏和戰栗的皮肉上毫不猶豫地切割。
這一次,兇手置身在安靜的房屋中,比在開闊的公園更大膽,也可能因為積累過經驗了,少了畏懼,因而他一邊下刀,一邊對兇手宣判:
“君子貪財,取之有道,這個道理你懂不懂啊?這麽大年紀了,做人的道理都沒有學到嗎?
“就為了鈔票而已啊,殺掉自己的發妻,讓一個中意你的年輕人為你頂罪,那個女仔還懷了你的後代啊,生下來就被送去福利院,你這樣的撲街還做什麽男人吶?!
“還有那些被你玷汙的太太們……苗利群,你認不認錯?
“幹脆連人也不要做嘍。”
他的語氣裏透著慣常訓導他人的抑揚頓挫,講話措辭都不是很口語化,有種在故意遣詞造句的別扭,與普通人教訓人時的語氣很不一樣。
苗利群痛到時而抽搐,時而翻起白眼,身體不住戰栗,在神志清醒時哭嚎著受淩遲之刑。
這一次兇手的切割有邏輯得多,他剖開受害者的肚子,看到還在蠕動的內臟,一件件地查看,之後他用力戳爛了受害者的腎臟。
在苗利群逐漸不再動彈,失去生命體征時,他又拉下睡褲,將身為渣男的苗利群的‘作案工具’割走,裝進自己提前準備好的袋子。
接著,他將受害者肚子簡單合上,草草給他套上西裝西褲,像一個工作認真的死者化妝師般。一切做妥,他才如警探們推測的那般拖拽出屋,謹慎地透過窗戶檢查過樓下狀況,才去開門。
再次如探員們推測的那般,兇手掏出一個蛇皮袋子鋪在門口,才將屍體搬上去。
過程中受害者的腸子幾次掉出,兇手不得不將西裝扣子扣好再繼續。
接著,兇手費力地將屍體拖拽進電梯,又從電梯裏拖拽過一樓大廳,直至拖拽到拋屍地。
他這才小心翼翼將屍體擺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抽走蛇皮袋,把提前準備好的藥瓶塞進屍體左手,掀起襯衫前襟遮住臉。
到這時,兇手才滿意地退後。
站在月光下,他欣賞了會兒自己的‘傑出’作品。
兇手的目光一直凝著屍體,是以並未發現,在斜對面高層樓後,有一抹可疑的反光一閃而逝。
完成了自己的表達,也將想要跟世人和警察們傳遞的信息放置在屍體身上,兇手終於大踏步離開。
在拐出社區後門時,他摘下手套和鞋套……
……
家怡脫離出心流影像,十分可惜兇手沒有摘掉口罩。
【偏分,大概5cm左右長度的短發】
【聲音有些沙沙的,像是易記特別特別火熱時、招待了一整天客人、講話講到喉嚨口冒火的易家棟的聲音。而且,好像還有一種特別的腔調……】
【可是他將‘君子愛財’說成了‘君子貪財’,是因為明明沒文化,卻礙於某種原因特別渴望自己是個有文化的人,才會這樣嗎?】
【為什麽兇手割走了苗利群的‘寶貝’?之前他沒有從流浪貓狗或者流浪漢梁曉福身上拿走任何器官啊……難道像‘石頭’一樣,苗利群的‘寶貝’被當做‘代表邪惡的物品’而拿走嗎?那……流浪漢梁曉福手裏拿著的是石頭,是他自己砸人的工具;苗利群手裏拿著的是藥瓶,難道毒殺貓狗的是苗利群?或者苗利群太太是先被毒殺才被分屍拋入海中?那……苗利群的‘寶貝’會被用於做什麽?兇手還要繼續作案,再把那玩意放在下一個受害者的手中嗎?——是兇手開始要將上一案受害者的‘罪證’放入下一任受害者的手中,以此將案子連起來,彰顯它們都是他做下的;還是兇手已經找好下一個案子的受害者了,是一個用那玩意作案的強奸犯?】
【那個兇手在樓下棄屍後欣賞屍體時,斜對面樓上的閃光是窗戶的反光而已,還是……有沒有可能是照相機的反光?或者天文望遠鏡鏡頭的反光?比如恰巧有個熬夜看星星,或者因其他原因熬夜的人在,看到了兇手,甚至拍了下來?】
家怡目光從被許君豪幾人搬上警車的屍袋上挪開,仰頭循著記憶望向那個閃光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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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現場狀況來看,這裏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了。”
整張床上全是血跡和掙紮痕跡,家怡站在陳光耀身後,指著床頭床腳的痕跡道:“兇手殺死受害者前,將其綁住了。”
“是的。”陳光耀檢查了下床柱上的繩索勒痕,是新的,而且床頭血跡中還混有木屑。
“那麽受害者頭部如果沒有鈍器擊傷,就說明之前流浪漢被殺案,受害者之所以頭部被鈍器擊打,不是兇手的癖好,只是兇手為了使受害者喪失反抗能力的手段而已。這個手段很隨機,可以是鈍器擊打,也可以是捆綁。”家怡想了想,立即撥通樓下做簡單屍檢的許君豪大哥大。
幾分鐘後,家怡掛點大哥大,點頭道:“受害者頭部的確沒有鈍器擊傷。”
說罷,她又在本子裏記錄:
【暫時兇手的慣用行為只有剖腹和遮面】。
並將之說給方鎮岳聽。
回頭要好好分析下這兩種兇殺手段,研究下這其中是否隱藏著兇手的個性、歷往創傷或者工作習慣之類。
“遮面這個行為,是否顯示了兇手其實不願意與死者對視,有逃避、恐懼之類的情緒?”方鎮岳聽罷,捏著下巴猜測起來。
“有可能。”家怡歪頭想,或許也可以找Tannen專家聊聊,說不定外國人針對這個行為會有更詳細的分析。
她總覺得遮面這種行為與後世她看到的一些外國電影裏,兇手殺人後遮住受害者眼睛的行為相關。
電影裏闡述的兇手行為多與宗教有關,比如一些兇手信仰的宗教中有一些關於眼睛是通往過去和未來的窗口之類,兇手害怕死者的眼睛會記錄下自己的臉、死者通過眼睛能再找到他覆仇等。
“《犯罪心理學》書籍中也曾提到,不過那裏只提到一種兇手心理,就是其可能對殺死受害者這件事是有愧疚的,因此不願意看到受害者的眼睛。但……我們這個案子裏的兇手,殺人並非意外,也不是激情殺人。這樣有規劃的殺戮,再加上剖腹等嚴重破壞屍體的行為……我很懷疑他是否會有愧疚。”
“或者是一種羞辱?兇手殺死的人和動物好像都是有被舉報,或者有些不好的名聲在身,這有沒有可能傳達著一種【死者是無顏見人的惡棍】的信息?就像你說的,兇手給流浪漢手裏放石頭,有可能是向警方傳遞‘這個人用石頭砸人,我才殺死他’的信息一樣,他在通過這個細節,向我們和世人傳遞‘這個人是無顏見人的渣滓’這樣的信息?”方鎮岳學著她的方式,天馬行空的猜測。
“啊……有可能。”家怡眨了眨眼睛,立即下筆將這項猜測記在了本子裏。
“……”方鎮岳嘴巴動啊動的,努力控制肌肉,與得意笑容對抗。
但轉開頭時,還是忍不住挑眉撇著嘴笑了出來。
嘿,十一將他的猜測記錄在了她那個神秘兮兮的筆記本裏,嘿~
“這裏有潑灑血跡,是不是顯示兇手在切割的時候超級費力地在割砍?但是濺血在這裏停了下來,是不是說有可能兇手當時正采取某種姿勢呆在床上,血液飛濺了一部分在兇手身上,所以濺血在這裏戛然而止呢?”家怡收好本子,仔細觀察過床上的血跡後,繼續發揮自己的想象力。
大概因為看過太多兇手殺人的現場,她即便此刻沒有看過這案子的心流影像,也難免會腦內幻想當時兇手的站位和動作。
“我也是這樣想的。”陳光耀點頭應聲,專門對著這部分濺血,又拍了幾張照片。
“那……”家怡歪頭盯著這部分又看了一會兒。
方鎮岳也順著她的目光觀察,幾秒鐘後,他忽然擡起頭,家怡恰也在這時擡眸,兩人對視一眼,很有默契地開口道:
“這塊血跡很可疑。”
“怎麽?”陳光耀聽到兩人幾乎異口同聲,有些不解地將目光再次拉回。
“陳sir,你看,既然這邊可能是切割時沒掌握好力度,不小心割過頭了,才導致的潑灑狀血跡,那這裏的血液就不太合理了,除非是後來兇手搬運屍體時造成。但我們還有另一個猜測——”方鎮岳做出拉的動作,演示給陳光耀,“人在大力拉繩子的時候,如果繩子忽然斷掉,我們就可能忽然向後跌倒,因為與手和身體抗衡的力忽然消失,但手和身體還在用力。如果我們推演動作是對的,是不是有可能,兇手手裏拿著刀,切割時不防備皮肉忽然被割斷,他力度過大卻還有慣性,於是不小心割到了自己?”
“啊……”陳光耀眨了眨眼,盯著這部分血液看了眼,的確不是潑灑狀血跡,而是垂滴狀,再看邊上的褶皺和沒有血跡的輪廓線,陳光耀嘶一聲,點頭道:
“極有可能!”
說著便掏出剪刀,剪下沾染了這些血跡的所有床單被褥,小心翼翼地放入證物袋。
家怡轉頭朝著方鎮岳豎起個大拇指,岳哥簡直是她的嘴替!他想得完全就是她猜測的點,省卻她好多口舌。
“……”陳光耀收好證物,擡頭便見易家怡和方鎮岳一副惺惺相惜、互相崇敬的樣子,撇撇嘴,轉頭繼續觀察起室內血跡。
新晉的血跡專家Diane正在室外帶阿傑做拋屍現場勘察,他一個人在這裏做血液分析,難免慢一點,倒被方sir和Madam易秀了滿臉,嘖嘖,強力的探員果然是頂半個痕檢專家啊。
接下來,方鎮岳和易家怡配合著陳光耀一起做現勘,效率很高,半個多小時後,陳光耀便收集了許多證物。
方鎮岳靠著門框打量被陳光耀放在門口現勘寶箱裏邊的證物堆,忍不住皺眉,“兇手是不是覺得自己隱藏得非常深,就算留下這麽多證據,警方也找不到他?”
“謹慎的人卻這樣混不在意地留下這麽多東西……要麽實在無力處理現場,要麽就是他不在受害者苗利群的社交圈子裏。至少兇手自己可能是這樣認為的。”家怡嘆口氣。
看一眼時間,走到窗口瞧見樓下許君豪已經站起身,似乎準備帶屍體回警署了,家怡忙借故離開,快速奔向樓下。
在許君豪帶著法醫助手整理屍體,準備將屍體裝袋帶走時,家怡沖下樓,趕上這個時刻,看到了屍體。
……
一個人出門前如果是準備要殺人,多半不會很認真地打扮自己。
像給頭發抹發蠟,或者精挑細選一件衣裳,一條搭調的褲子,和一雙絕對不能太奇怪的鞋子……總歸是要殺人弄臟的,更何況選夜深人靜時出發為的本就是不被人看到,穿得再好看又有什麽用?都是與目的背道而馳罷了。
但兇手好像不是這樣一個人,他穿著一件中山裝式的襯衫,下搭一條看起來很舒服的純棉直筒休閑褲,再配一雙布鞋,雖然都是黑色的,是染了血也能在夜色掩映下看不清楚的,但仍舊顯得過於隆重。
好像他不是要去殺人,而是準備去參加一場低調的文學研討會,那麽文質彬彬、一絲不茍。
他仍戴著口罩,但沒有戴帽子了,露出被梳理得過於工整的短發,偏分,鬢角有斑駁,像個優雅老去的中式紳士。
他這副樣子尤為讓易家怡皺眉,兇手已經越來越淡定了,甚至也越來越享受自己做的事。
就好像他想要盛裝出席一場葬禮,不然白白浪費自己精心打扮的這一身裝束,但沒有人死怎麽辦呢?那便自己創造一場葬禮。
他有些蹩腳地撬開門,偶爾因為戴著手套不舒服而整理手套直至它變得服帖。
走進苗利群家後,他慢慢關門,借著月光熟悉過房間後,才蹲身認真給自己的鞋子套上布套,又從兜裏掏出一個黑色的圍裙圍在面前,像是要去參加一場晚宴。
他果然如警探們推測的那般,直奔苗利群臥室,之後在隨手翻找苗利群脫下的衣服時,選中了一塊帕子,在上面灑好自己帶來的藥水,用力捂住苗利群的面孔。
他很輕易在睡夢中制服苗利群,使其陷入昏迷。然後用苗利群的衣褲將他手腳綁在床頭床腳,接著便掀開受害者的睡衣,開始了他新一輪的‘探索’。
匕首下插之前,他先在苗利群肚子上筆劃了下,才下刀。
這一次他沒有自上而下切割,而是換了一種自左向右切割的方法,新的嘗試。
劇烈的疼痛令苗利群於昏迷中掙紮著想要醒來,兇手將放在床頭的一團面紙塞入他口中,刀尖在劇烈起伏和戰栗的皮肉上毫不猶豫地切割。
這一次,兇手置身在安靜的房屋中,比在開闊的公園更大膽,也可能因為積累過經驗了,少了畏懼,因而他一邊下刀,一邊對兇手宣判:
“君子貪財,取之有道,這個道理你懂不懂啊?這麽大年紀了,做人的道理都沒有學到嗎?
“就為了鈔票而已啊,殺掉自己的發妻,讓一個中意你的年輕人為你頂罪,那個女仔還懷了你的後代啊,生下來就被送去福利院,你這樣的撲街還做什麽男人吶?!
“還有那些被你玷汙的太太們……苗利群,你認不認錯?
“幹脆連人也不要做嘍。”
他的語氣裏透著慣常訓導他人的抑揚頓挫,講話措辭都不是很口語化,有種在故意遣詞造句的別扭,與普通人教訓人時的語氣很不一樣。
苗利群痛到時而抽搐,時而翻起白眼,身體不住戰栗,在神志清醒時哭嚎著受淩遲之刑。
這一次兇手的切割有邏輯得多,他剖開受害者的肚子,看到還在蠕動的內臟,一件件地查看,之後他用力戳爛了受害者的腎臟。
在苗利群逐漸不再動彈,失去生命體征時,他又拉下睡褲,將身為渣男的苗利群的‘作案工具’割走,裝進自己提前準備好的袋子。
接著,他將受害者肚子簡單合上,草草給他套上西裝西褲,像一個工作認真的死者化妝師般。一切做妥,他才如警探們推測的那般拖拽出屋,謹慎地透過窗戶檢查過樓下狀況,才去開門。
再次如探員們推測的那般,兇手掏出一個蛇皮袋子鋪在門口,才將屍體搬上去。
過程中受害者的腸子幾次掉出,兇手不得不將西裝扣子扣好再繼續。
接著,兇手費力地將屍體拖拽進電梯,又從電梯裏拖拽過一樓大廳,直至拖拽到拋屍地。
他這才小心翼翼將屍體擺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抽走蛇皮袋,把提前準備好的藥瓶塞進屍體左手,掀起襯衫前襟遮住臉。
到這時,兇手才滿意地退後。
站在月光下,他欣賞了會兒自己的‘傑出’作品。
兇手的目光一直凝著屍體,是以並未發現,在斜對面高層樓後,有一抹可疑的反光一閃而逝。
完成了自己的表達,也將想要跟世人和警察們傳遞的信息放置在屍體身上,兇手終於大踏步離開。
在拐出社區後門時,他摘下手套和鞋套……
……
家怡脫離出心流影像,十分可惜兇手沒有摘掉口罩。
【偏分,大概5cm左右長度的短發】
【聲音有些沙沙的,像是易記特別特別火熱時、招待了一整天客人、講話講到喉嚨口冒火的易家棟的聲音。而且,好像還有一種特別的腔調……】
【可是他將‘君子愛財’說成了‘君子貪財’,是因為明明沒文化,卻礙於某種原因特別渴望自己是個有文化的人,才會這樣嗎?】
【為什麽兇手割走了苗利群的‘寶貝’?之前他沒有從流浪貓狗或者流浪漢梁曉福身上拿走任何器官啊……難道像‘石頭’一樣,苗利群的‘寶貝’被當做‘代表邪惡的物品’而拿走嗎?那……流浪漢梁曉福手裏拿著的是石頭,是他自己砸人的工具;苗利群手裏拿著的是藥瓶,難道毒殺貓狗的是苗利群?或者苗利群太太是先被毒殺才被分屍拋入海中?那……苗利群的‘寶貝’會被用於做什麽?兇手還要繼續作案,再把那玩意放在下一個受害者的手中嗎?——是兇手開始要將上一案受害者的‘罪證’放入下一任受害者的手中,以此將案子連起來,彰顯它們都是他做下的;還是兇手已經找好下一個案子的受害者了,是一個用那玩意作案的強奸犯?】
【那個兇手在樓下棄屍後欣賞屍體時,斜對面樓上的閃光是窗戶的反光而已,還是……有沒有可能是照相機的反光?或者天文望遠鏡鏡頭的反光?比如恰巧有個熬夜看星星,或者因其他原因熬夜的人在,看到了兇手,甚至拍了下來?】
家怡目光從被許君豪幾人搬上警車的屍袋上挪開,仰頭循著記憶望向那個閃光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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